济宁第一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2024年医师变更执业范围、申请重新注册培训工作的通知
来源:济宁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4-11-26浏览: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医师执业注册等培训工作的通知》(鲁卫医字〔2024〕18号)要求,现将我院承接医师变更执业注册范围等事项相关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在省卫生健康委注册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
(二)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超过两年未注册的;
(三)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申请重新执业的;
(五)在我省已注册的执业医师或者执业助理医师申请变更执业范围,但未取得拟变更专业的高一层次的省级以上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条件的。
二、培训时间和培训内容
(一)培训时间:前项第 1-4 类人员在指定的培训基地参加半年培训,培训时间可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重叠,考核合格后申请注册。前项第 5 类人员在指定的培训基地参加 2 年转岗培训,考核合格后申请变更注册。
(二)培训内容:根据培训对象类型及申请事项,参照国家有关培训大纲要求设置培训及考核项目。
三、培训机构和考核方式
按照要求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的专业范围内招收培训对象,我院拟培训专业见附件。
培训结束后,组织考核,在培训对象申请注册或变更注册范围审批表中填写考核意见,作为是否可以继续注册或变更注册范围的依据之一。
四、其他事项
(一)培训对象由注册医疗机构组织或自行到培训机构提交培训申请。医院于每年6月、12月受理培训申请,次月开始正式培训,如遇特殊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受理时间及培训起始时间。
(二)培训对象按照基地统一安排按时参加培训,培训费用按照进修人员收费标准执行。
(三)培训学员培训为全脱产性质,不接收半脱产学员,培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机构规章制度,严格考勤,按照培训大纲要求,按时参加理论培训、临床业务学习,完成培训任务。
(四)我院将严格按照省市卫健委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相关的政策法规,加强管理及考核,圆满完成培训任务。
(五)培训机构地址:济宁第一人民医院东院区医师培训基地A座2楼教学培训部,电话:0537-6051503,电子邮箱:zybgpx2024@163.com。
附件:1.变更执业范围等事项培训申请表
2.培训学员信息汇总表
3.医师变更执业范围报名流程
4.培训专业
济宁第一人民医院
2024年11月25日